项目概况
电子数据分析战训一体化平台设备租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层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B2022054
项目名称:电子数据分析战训一体化平台设备租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 标的 |
服务内容 及要求 |
数量 |
租期 |
预算金额 (元) |
最高限价(元) |
谈判保证金 (元) |
1 |
1-1 |
电子数据分析战训一体化平台设备租用项目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套) |
1年 |
480000.00 |
480000.00 |
4800.00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且已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②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及其附注)】,或提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当天评标现场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件规定:①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三章“四、其他事项”中“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②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2日 至 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层303室
方式:现场领购或邮件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层3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层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的相关文件规定,如谈判公告和谈判文件中有前后描述不一致的,以本处为准。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转账办理报名的,须将相应金额的报名费转账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凭证及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邮箱:fjjjzbdl@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潜在投标人尽量用转账后邮件报名)。
3、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转入账号: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
银行账号:117130100100316627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3号
联系方式:万警官0591-87022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03单元
联系方式:龚慧珍、吕宏超0591-872799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慧珍、吕宏超
电 话: 0591-87279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