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科艺楼功能教室办公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福建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科艺楼功能教室办公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层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B2023042
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科艺楼功能教室办公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3.67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67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 |
谈判保证金 (元) |
1 |
1-1 |
家具采购 |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1批 |
436720.00 |
43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的事项履约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服务,具备国内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且已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须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可不提供授权书。
③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需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者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④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⑤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⑦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当天磋商现场磋商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合同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4)关于资格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说明: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②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③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④所提供的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1日 至 2023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层303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手续:(1)直接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的,须填写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记表;(2)通过邮件办理报名的,须将相应的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邮箱(邮箱:3350140381@qq.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与质疑。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层3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层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中标服务费及谈判保证金转入账号: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
银行账号:117130100100316627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文体路1号
联系方式:苏老师0591-83681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层303室
联系方式:岳红丽、林秀珍0591-872799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红丽、林秀珍
电 话:0591-87279932
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