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会议办公桌椅等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层303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B2024084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会议办公桌椅等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6.39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39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63,96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63,96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6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其他家具 |
1.00 |
163,960.00 |
批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层303单元
方式:(1)直接至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的,须至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2)转账办理报名的,须将相应金额的采购文件费用转账到采购文件指定的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凭证及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箱:3350140381@qq.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质疑。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层303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层303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询价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不论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 |
5 |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9 |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小、微企业(即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通知书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资格承诺函(若有)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询价邀请书
2、采购文件费用、代理服务费和询价保证金转入账号:
询价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
银行账号:117130100100316627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询价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JJZB2024084包1的询价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江滨西大道56号
联系方式:王工 0591-88370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0591-87279932
联系方式:岳红丽、赖天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红丽、赖天凤
电 话:0591-87279932